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对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经审
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签名:
王际松
孙建国
双国庆
监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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