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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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

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 6 号 05 幢 邮编:210013

电话:025-68515999 传真:025-68156199

网址:http://www.co-far.com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尹磊律师与沈苏宁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

46 号,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深证上〔2016〕251 号,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以及《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依法

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和召

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

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基于以下假设而出具:贵公司向本所律师出示的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股东投票记录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

1

字和/或印章均属实,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

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根据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并已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和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以下合称“会议

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人员、会

议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

序、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8 号万达广场 C 座 2111 会议室,由董事长

熊俊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与会议通知的内容完全一致。

2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自 2016 年 8 月 17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贵公司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

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

28 人,均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

份总数为 150,138,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其中,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总数

为 149,413,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724,65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3%。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

秘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3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就《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符合〈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

明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要求的说

明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

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

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等 15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4

其中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的

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熊俊先生在表决前宣布了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进行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时,股东代表、职工监事及本所律师

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4、贵公司在现场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了

网络投票数据。

5、贵公司与本所律师共同对投票数据进行了合规性确认,并最

终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6、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熊俊先生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情况

和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723,6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4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5,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948%;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代表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本

5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出席

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

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

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

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

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

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

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的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的表

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6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决。

(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的表

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决。

(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标的资产及其评估作价的

7

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决。

(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

发行价格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

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

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

8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依法回避表决。

(5)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发行数量的表决结果为: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

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

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

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9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决。

(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锁定期安排的表决结果

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

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

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

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8)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过渡期损益的表决结果

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10

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

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

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

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的表

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11

决。

(1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上市地点的表决结果为: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

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

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11)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的表决

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

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 权 代 表 股 份 总 数 的 99.85% ; 其 中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同 意 股 份 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12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决。

(12)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的表决

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

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 权 代 表 股 份 总 数 的 99.85% ; 其 中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同 意 股 份 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决。

(13)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

价格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

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13

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

避表决。

(14)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募集资金金额的表决结果为: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

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

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15)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发行数量的表决结果为:现场

14

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16)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表

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1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决。

(17)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锁定期安排的表决结果为:现

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18)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

排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

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

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6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

避表决。

(19)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计

划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

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

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

避表决。

(20)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上市地点的表决结果为:现场

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17

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4、《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

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18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5、《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2014 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说明的议案》的表决

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

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 权 代 表 股 份 总 数 的 99.85% ; 其 中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同 意 股 份 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

决。

6、《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要

求的说明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

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19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

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

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7、《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

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

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

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9、《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49,413,355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

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

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

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21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1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98%。

10、《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

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

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

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

避表决。

11、《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

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

22

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

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

阅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

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

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

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23

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股份数 721,7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99.8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

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

数 1,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

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1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

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21,751 股,共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 1,93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现场

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

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2%;现场表决方

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

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98%。出席现场会议的关

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15、《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2,10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714,1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457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

数 1,92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代表股份总数的 99.4579%;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1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反对股份

数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

股份总数的 0.05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

表决弃权股份数 9,5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49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弃权股份数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总数的 0.4905%。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依法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修订<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获得通过;其余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已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其

25

中已包含召集人代表、会议主持人)签名确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名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

效。本所同意将其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予以公告。

(以下无正文)

26

(本页无正文,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见证律师:

孙文俊 尹 磊

沈苏宁

年 月 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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