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47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际
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披露制度的议案》。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的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
年度报告》以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
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