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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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2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7),并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18 日(星期四)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7 日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7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6 号会议室(无锡市新区坊兴路 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周福海先生工作外出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潘岩平、张玉恒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28,110,8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7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27,935,1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763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5,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69%。中小股东出席的

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955,86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1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80,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17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5,7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69%。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鉴

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产生

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1)选举周福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935,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1.0526%。

2)选举罗功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934,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79,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1.0014%。

3)选举浦俭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934,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79,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0.9964%。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产生采

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1)选举朱和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527,9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1.0168%。

2)选举陈易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935,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1.0168%。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

经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产生采

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1)选举张俊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9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1.0168%。

2)选举申昌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935,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1.0168%。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527,935,16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67%;反对 17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0,1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168%;反对 17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张玉恒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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