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毕文权先生、尤峥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我们同意提名
毕文权先生、尤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
同。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显君 朱文山
毛照昉 林东模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