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修改部分条
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威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5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股
票不超过1,49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16年8月5日发行完毕,公司股
票并于2016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公司在股票挂牌上市前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订了于公司股票
挂牌上市后公司适用的《章程(草案)》,并通过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备
案,现拟将该公司《章程(草案)》作为公司的正式章程予以适用,并根据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对其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的内容为:
一、原标题“《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改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原《章程》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年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修改为:“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94 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74 万元。”
四、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社
会公众股为【】万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97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五、原《章程》第二百一十二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修改为:“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修改上述条款的事项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具体办理。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