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证券代码:30044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六年八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2 号)核准,山东莱芜金雷风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金雷风电”)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1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
次实际发行数量为 6,508,401 股。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认为金雷风电申请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推荐其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相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
中泰证券指定曾丽萍、朱艳华二人作为金雷风电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代表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andong Laiwu Jinlei Wind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A 股股票简称: 金雷风电
A 股股票代码: 300443
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2006 年 3 月 24 日
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间: 2008 年 12 月 3 日
上市时间: 2015 年 4 月 22 日
公司住所: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张家岭村
邮政编码: 271105
法定代表人: 伊廷雷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11,252 万元
联系电话: 0634-6494368
传 真: 0634-649436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inleiwind.com/
电子信箱: jinleizhouli@163.com
风电主轴研发、锻造,金属锻件、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钢
经营范围: 材、钢锭、钢坯、铸件、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金属制
品回收。
(二)设立与上市情况
1、公司设立以来至上市前股本演变详情
(1)2006 年 3 月,公司前身金雷有限成立
莱芜金雷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雷有限”)由伊廷雷和李新利共
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伊廷雷以货币出资 510.00 万元;李新利
以货币出资 490.00 万元。2006 年 3 月 23 日,山东金厦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
2
具了鲁金厦验字(2006)第 067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2006 年 3 月 24 日,金雷有限领取了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371200228037335)。金雷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伊廷雷 510.00 货币 51.00%
2 李新利 490.00 货币 49.0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08 年 1 月,金雷有限股权转让
2008 年 1 月 10 日,经金雷有限全体股东一致表决同意,李新利将其所持有
的金雷有限 49.00%的股权以 49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伊廷雷。2008 年 1 月 18
日,金雷有限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莱芜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200228037335)。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金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伊廷雷 1,0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2008 年 10 月,金雷有限增资 2,000.00 万元
2008 年 10 月 2 日,经金雷有限全体股东同意,伊廷雷以货币增资 2,000.00
万元。2008 年 10 月 2 日,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鲁新会师莱内
验字(2008)第 230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2008 年 10 月 8 日,金雷有限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本次增资行为完成后金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伊廷雷 3,0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4)2008 年 10 月,金雷有限股权转让
2008 年 10 月 18 日,经金雷有限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伊廷雷将其持有的金
雷有限 5.00%的股权以 1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银平。2008 年 10 月 18 日,
3
金雷有限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金雷
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伊廷雷 2,850.00 货币 95.00%
2 刘银平 150.00 货币 5.00%
合计 3,000.00 100.00%
(5)金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08 年 11 月 3 日,金雷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金雷有限整
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简称“金雷风电”),并确定以 2008 年 10
月 31 日作为整体变更的审计基准日。根据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鲁新会师莱内审字(2008)第 11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8 年 10 月 31 日,
金雷有限净资产为 37,024,665.47 元。以上述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折合
股份公司股份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剩余 7,024,665.47 元计
入资本公积。2008 年 11 月 27 日,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新会
师莱内验字(2008)第 241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200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伊廷雷 2,850.00 净资产折股 95.00%
2 刘银平 150.00 净资产折股 5.00%
合计 3,000.00 100.00%
(6)2011 年 1 月,金雷风电增资 150.00 万元
为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发展潜力,改善治理结构,保持管理层稳定,金雷风电
决定吸收部分高管为新股东。2011 年 1 月 4 日,金雷风电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葛
菁杰、伊廷学、李新生、姜云福、王家庚按照每股 2.75 元的价格以货币分别认
购金雷风电 60.00 万股、40.00 万股、30.00 万股、15.00 万股、5.00 万股。2011
年 1 月 5 日,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1)第
4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4
2011 年 1 月 7 日,金雷风电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本次增资行为完成后,金雷风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伊廷雷 2,850.00 净资产折股 90.48%
2 刘银平 150.00 净资产折股 4.76%
3 葛菁杰 60.00 货币 1.90%
4 伊廷学 40.00 货币 1.27%
5 李新生 30.00 货币 0.95%
6 姜云福 15.00 货币 0.48%
7 王家庚 5.00 货币 0.16%
合计 3,150.00 - 100.00%
(7)2011 年 1 月,金雷风电增资 675.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24 日,金雷风电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
照每股 7.4074 元的价格以货币分别认购 364.50 万股和 310.50 万股。2011 年 1 月
27 日,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新会师莱内验字(2011)第 8 号
《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2011 年 1 月 31 日,金雷风电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本次增资行为完成后,金雷风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伊廷雷 2,850.00 净资产折股 74.51%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
2 364.50 货币 9.53%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
3 310.50 货币 8.12%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刘银平 150.00 净资产折股 3.92%
5 葛菁杰 60.00 货币 1.57%
6 伊廷学 40.00 货币 1.05%
7 李新生 30.00 货币 0.78%
8 姜云福 15.00 货币 0.39%
5
9 王家庚 5.00 货币 0.13%
合计 3,825.00 - 100.00%
(8)2011 年 3 月,金雷风电增资 675.00 万元
2011 年 3 月 8 日,金雷风电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天津长江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王全、苏东桥按
照每股 8.8889 元的价格以货币认购公司股份 168.75 万股、112.50 万股、112.50
万股和 281.25 万股。2011 年 3 月 17 日,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
新会师莱内验字(2011)第 18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2011 年 3 月 18 日,金雷风电在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本次增资行为完成后,金雷风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伊廷雷 2,850.00 净资产折股 63.3334%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 364.50 货币 8.1000%
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3 310.50 货币 6.9000%
企业(有限合伙)
4 苏东桥 281.25 货币 6.2500%
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5 168.75 货币 3.7500%
(有限合伙)
6 刘银平 150.00 净资产折股 3.3333%
天津长江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7 112.50 货币 2.5000%
(有限合伙)
8 王全 112.50 货币 2.5000%
9 葛菁杰 60.00 货币 1.3333%
10 伊廷学 40.00 货币 0.8889%
11 李新生 30.00 货币 0.6667%
12 姜云福 15.00 货币 0.3333%
13 王家庚 5.00 货币 0.1111%
合计 4,500.00 100.0000%
(9)2011 年 3 月,金雷风电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 26 日,金雷风电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伊廷雷转让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吸收北京华晨成长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伊廷雷将其所持有的
112.50 万股金雷风电股份以每股 8.8889 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华晨成长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2011 年 3 月 28 日,伊廷雷与
北京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2011 年 5 月 4 日,金雷风电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
金雷风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伊廷雷 2,737.50 净资产折股 60.8334%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
2 364.50 货币 8.1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
3 310.50 货币 6.9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苏东桥 281.25 货币 6.2500%
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
5 168.75 货币 3.7500%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 刘银平 150.00 净资产折股 3.3333%
天津长江源股权投资基金
7 112.50 货币 2.5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王全 112.50 货币 2.5000%
北京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
9 112.50 货币 2.5000%
金(有限合伙)
10 葛菁杰 60.00 货币 1.3333%
11 伊廷学 40.00 货币 0.8889%
12 李新生 30.00 货币 0.6667%
13 姜云福 15.00 货币 0.3333%
14 王家庚 5.00 货币 0.1111%
合计 4,500.00 100.0000%
(10)金雷风电股东变更名称
201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股东天津长江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企业名称变更为苏州长江源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2012 年 1 月 10 日,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取 得 了 苏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
7
120192000071841)。公司股东名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伊廷雷 2,737.50 净资产折股 60.8334%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
2 364.50 货币 8.1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
3 310.50 货币 6.9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苏东桥 281.25 货币 6.2500%
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
5 168.75 货币 3.7500%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 刘银平 150.00 净资产折股 3.3333%
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
7 112.50 货币 2.5000%
(有限合伙)
8 王全 112.50 货币 2.5000%
北京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
9 112.50 货币 2.5000%
金(有限合伙)
10 葛菁杰 60.00 货币 1.3333%
11 伊廷学 40.00 货币 0.8889%
12 李新生 30.00 货币 0.6667%
13 姜云福 15.00 货币 0.3333%
14 王家庚 5.00 货币 0.1111%
合计 4,500.00 100.0000%
2、公司上市时股本结构
2015 年 4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莱芜金雷风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535 号文)核准,
发行人于 2015 年 4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7 万股,其中
发行新股数量为 1,126 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 281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94 元/
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260,000.00 元,股本总数 56,260,000.00 股。
2015 年 4 月 2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48 号)同意,本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金雷风
电”,股票代码“300443”。
公司上市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8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500.00 79.9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6.00 20.01
合 计 5,626.00 100.00
3、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除 IPO 融资外,公司未进行股权融资,经分红送股,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为 11,252.00 万股。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计 1,109,095,425.53 1,029,886,751.93 622,455,787.10 545,870,332.75
负债总计 151,152,568.96 129,836,053.62 201,621,748.66 216,519,905.63
股东权益合
957,942,856.57 900,050,698.31 420,834,038.44 329,350,427.12
计
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62,056,199.95 661,204,133.66 454,830,711.70 370,389,835.12
营业成本 149,217,250.40 434,791,747.45 313,540,517.00 275,742,302.30
营业利润 83,446,303.83 183,044,279.03 106,320,991.25 59,661,364.73
利润总额 79,908,143.73 190,842,666.24 106,427,934.07 60,970,707.00
净利润 87,147,358.26 145,267,746.87 91,483,611.32 52,465,956.7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 生
的现金流量 净 150,039,866.57 79,653,881.81 62,636,525.89 -1,204,808.60
额
9
投资活动产 生
的现金流量 净 -226,022,178.27 -193,708,039.63 -27,327,866.55 -7,144,742.19
额
筹资活动产 生
的现金流量 净 -30,437,280.01 260,272,565.54 24,008,084.19 -15,355,640.64
额
现金及现金 等
-106,532,559.76 146,216,830.83 59,314,086.47 -23,705,247.95
价物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 4.19 5.32 2.25 1.8
速动比率 3.11 4.08 1.57 1.31
资产负债率 13.63% 12.61% 32.39% 39.67%
毛利率 43.06% 34.24% 31.06% 25.55%
营业利润率 31.84% 27.68% 23.38% 16.1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9.10% 16.14% 21.74% 15.93%
应收账款周转率 1.50 3.74 2.96 2.87
存货周转率 0.92 2.91 2.57 2.61
总资产周转率 0.25 0.80 0.78 0.72
注:2016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未做年化处理。
五、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6,508,401 股。
(三)发行证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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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8.95 元/股。
(六)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8,754,248.9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432,084,351.13 元。
本次发行的实际筹资额未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符合发行人
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七)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总数为 2 名,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得配售情况如
下:
序 申购价格 配售股数
发行对象名称 申购金额(元) 配售金额(元)
号 (元/股) (股)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70.65 303,100,000.00
1 5,203,108 358,754,296.60
公司 68.95 447,400,000.0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2 70.55 90,000,000.00 1,305,293 89,999,952.35
有限公司
合计 - 840,500,000.00 6,508,401 448,754,248.95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
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
11
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七、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
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制度、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事项,并就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6、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7、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发表意见;
8、督促发行人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
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避免同业竞争;
9、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
职责与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并督导发行人有效
执行。
10、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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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制度,避免存在可能妨碍持续规范运作的重大缺陷;
11、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如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
的变化,主营业务的变更等;
12、持续关注发行人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如股本结构的变动,控股股东的
变更,管理层、管理制度和管理政策的变化等;
13、持续关注发行人市场营销,如市场开发情况,销售和采购渠道,市场占
有率的变化等;
14、持续关注发行人核心技术,如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新产品开发和试
制等;
15、持续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如会计政策的稳健性,债务结构的合理性,
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16、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如
果经核查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披露不符的事实,乙方应当
及时督促发行人如实披露或澄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交易所报告。
17、督促发行人高管人员掌握进入证券市场所必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
知识,知悉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足够的诚信水准和管
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及经验;
18、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
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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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
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
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八、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一)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
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本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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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在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九、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玮
保荐代表人: 曾丽萍、朱艳华
项目协办人: 李振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系电话: 0531-68889177
传真: 0531-68889222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保荐机构无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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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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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丽萍 朱艳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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