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关于控股孙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1202581002

来源:上交所 2016-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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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6-025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

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 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 1.2 亿元。

●财务资助期限:(1)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一年(含);(2)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款项支付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年(含)。

●财务资助利率: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过去十二个月,杭州大厦为杭州百大置业 8 亿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

限为自 2015-05-28 至 2018-05-27。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系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杭州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大厦”)持股 40%之参股公司。杭州大厦拟以持股比例为限向杭州百大置业提

供人民币 1.2 亿元资金的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杭州大厦自有资金,利率将在参照同

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次杭州百大置业的其他两方股东按股权比

例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1.8 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以上,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

杭州百大置业系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杭州大厦持股 40%之参股公司,过去十二个

月内,曾任本公司高管的张宏力先生、郑津女士分别在杭州百大置业担任董事、董

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10.1.5 条和 10.1.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相关规定,杭州百大置业系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1-1 号西子联合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郑津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陆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11 月 0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仅限普通住宅及配套设施、普通商业用房的开

发、经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杭州百大置业资产总额为 42.67 亿元,负债总额为 23.38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6.58 亿元、长期借款 16.8 亿元),净资产 19.29 亿元。实现营

业收入 19.42 亿元,净利润 1,042.85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杭州百大置业资产总额为 42.83 亿元,负债总额为 23.61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4.81 亿元、长期借款 18.8 亿元),净资产 19.22 亿元。2016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8,690.66 万元,净利润-726.65 万元。

3、杭州百大置业的其他股东情况

(1)浙江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夏鑫,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 546 号 7 楼,注册资本

人民币 62,1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该公司持有杭州百大

置业 30%股权。

2

(2)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国强,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10 楼,注

册资本人民币 89,5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该公司持有

杭州百大置业 30%股权。

4、杭州百大置业股权结构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商旅投资有限公司

100% 60%

浙江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大厦有限公司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0% 40% 30%

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三、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杭州大厦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杭州大厦拟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总额为 1.2

亿元资金的财务资助,期限:(1)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2)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款项支付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年(含)。

2、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财务资助的利率

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4、其他

本次杭州百大置业其他两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1.8 亿元,故本次

三方股东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3 亿元。

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财务资助尚未签订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童民强在上述资

3

助额度和期限内,根据杭州百大置业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审批本次资助

的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五、该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杭州大厦对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基于:杭州百大置业所开发

的西子国际商业综合体项目(简称“西子国际项目”)计划对外销售部分去化低于

预期,以及自持物业部分的杭州大厦 501 城市广场正处于内部装修资金投入阶段,

并且预计未来杭州百大置业仍将有阶段性的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杭州百大置业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证西子国际项目

按计划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杭州大厦的日常经

营,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整体运营。

六、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项议案,关联董事童民强、周自力、俞勇、谢雅芳、任海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杭州百大置业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证西子国际项目按计划

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杭州大厦的日常经营,亦

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运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

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杭州百大置业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证西子国际项目按计划顺

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对该议案予以同意。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1、本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杭州百大置业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为 0 元。

2、本次交易前的十二个月内,杭州大厦为杭州百大置业 8 亿元银行贷款提供保

4

证担保,期限为自 2015-05-28 至 2018-05-2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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