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业绩真实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的
专项核查报告
信会师函字[2016]第3159号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业绩
真实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专项核查报告
信会师函字[2016]第 3159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
“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我们对江门市科恒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2013 -2015 年度财务业绩真实性及会
计处理合规性进行了专项核查,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执行的核查程序
(一) 2013-2015 年度年报审计情况
科恒股份 2013 -2015 年度业经本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审计报告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作为科恒股份董事会聘请的 2013 -2015 年度年报会计师,我们对科恒股份
2013 -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
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本次核查的情况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复核科恒股份 2015 年度的重大交易及其会计处理,关注是否存在虚
假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
避监管要求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 复核科恒股份 2015 年度的关联交易,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
的情况;
3、 复核科恒股份 2015 年度的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
况,关注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
对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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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们所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未发现科恒股份 2015 年度存在影响财务
业绩真实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事项。
另外,我们注意到科恒股份 2013、2014 年度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均明确
发表以下意见:“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13、201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〇 一 六 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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