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0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电话、传真
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 7 号 3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卓敏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等与本监事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并通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为保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同意董事会制定的《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在充
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
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