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6-45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8月22日。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000,000股(含预留授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0,000股,实际上市流
通股票数量为1,080,000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6%,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0.55%。
3、本次申请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对象人数为 40 名,无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人员。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无差异。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将按照《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
手续事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2、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5 年 8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首次 40 名激励对象 1,8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完成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7 日。
6、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3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同时,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31,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实施完毕后,根据《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00,000 股调整为 2,700,0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调整为 8.92(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000 股调整为 300,000 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
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将按照《湖
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 2016 年 6 月 21 日为授予日,授予 8 名激励对
象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完成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19 日。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解锁期已届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第一次解锁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第二次解锁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第三次解锁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8 月 20 日,截至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
号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1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2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4)
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京会兴审
第一次解锁:以 2014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
字第 0101M0028 号,2015 年度,公司营
3 入为基数,2015 年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业收入为 340,277,085.33 元,较 2014 年
15%
营业收入 287,215,619.37 元增长 18.47%,
满足解锁条件。
锁定期内,公司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京会兴审
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 字第 0101M0028 号,2015 年公司归属于
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4,177,980.12 元,
为负。 高于 2012、2013、2014 年三个会计年度
的平均值 66,915,982.60 元。2015 年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 86,476,860.57 元,高于 2012、
2013 、 2014 年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平 均 值
63,682,602.26 元。综上,满足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综合考评结 2015 年度,40 名激励对象综合考核结果为
5 果,将激励对象划分为四个等级(A-优秀、 C-合格及以上,满足全额解锁当期权益条
B-良好、C-合格、D-不合格)。解锁期内 件,可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
考核若为 C-合格及以上则可以解锁当期
全部份额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无差异。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22 日。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3,000,000 股(含预留授予),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0,000 股,实际上市
流通股票数量为 1,080,000 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6%,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0.55%。
3、本次申请解锁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0 人,无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人员。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获授的限制 获授的限制 第一期可 剩余未解 本次解锁占股票期
姓名、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解限制性 锁限制性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
(调整前) (调整后) 股票 股票 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
1,800,000 2,700,000 1,080,000 1,620,000 40%
团队人员
(40 人)
备注: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3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同时,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31,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实施完毕后,根据《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00,000 股调整为 2,700,0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调整为 8.92(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000 股调整为 300,000 股。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193,349 29.57% -1,080,000 57,113,349 29.02%
高管锁定股 6,908,865 3.51% 6,908,865 3.51%
其他限售股 48,284,484 24.53% 48,284,484 24.53%
股权激励限售股 3,000,000 1.52% -1,080,000 1,920,000 0.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06,651 70.43% +1,080,000 139,686,651 70.98%
股份总数 196,800,000 100% 196,800,000 100%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