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6-05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
料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
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
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董事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林军平先生、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四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同意董事会对《广
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主要对预案中廖创宾认购数量、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具体
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预计投资进度及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人名单等进行补充修订。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廖创宾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林军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六位
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内容及《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之一致行动人、
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廖创宾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确认本次
非公开发行廖创宾的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