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二)

来源:上交所 2016-08-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7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之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63 号)。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沈阳好天地”)100%股权、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金海马”)持有的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家福特”)100%

股权、深圳金海马持有的郑州物业和长春物业、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物

业,共 5 处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告的《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5 处标的资产具体过户

进展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进展情况

1、深圳家福特置业 100%股权过户手续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完成办理,详

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9)。

2、沈阳好天地 100%股权过户手续已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完成办理,详见本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9)。

3、郑州物业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4、长春物业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5、广州物业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广州物业的资产过户手续,预计于 2016 年 9 月底前

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尚未完成向深圳金海马、南方香江、香江集团发行 414,572,865 股

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将在上述资产完成过户手续后,就本次交易涉

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

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

续,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

及标的资产过户进展事项的专项意见。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

3、相关标的资产的过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香江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