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鲁丰: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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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 鲁丰 公告编号:2016-084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

牌。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于荣

强先生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此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ST鲁丰,证券代码:002379)自2016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59)。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因涉及商务部事前审批及跨境交易,

公司无法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披露该事项的相关文件并复牌,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ST 鲁丰,证券代码:002379)自 2016 年 6 月 16 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

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控股股东变更的各项工作,争取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前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达到股票复牌条件; 逾期未能达到股票复牌条件,公司将

根据事项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

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上午开市起恢复交易。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山东宏桥已将9亿元人民币的定金支付到双方共管账户,于荣强先生

将其持有的公司的261,096,605股股票质押给山东宏桥。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经营

者集中申报材料已提交商务部进行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鲁丰,证券代码:002379)将于2016年8月

16日开市起复牌。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于荣强先生与山东宏桥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

议》,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于荣强先生与山东宏桥签署《股份转让框架

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 8 月 14 日,公司控

股股东于荣强先生与山东宏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因公司原董事、董事长于荣强先生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根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于

荣强先生暂不能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其与山东宏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暂未生效,待其离职满足相

关限制后方能转让其所持股份。

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控股股东于荣强先生和山东宏桥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股

权转让事宜,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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