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3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通知书》反馈答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16106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
所列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和落实。鉴于各方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
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及补充,公司预计 30 日内不能完成反馈意见
的回复工作。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经公司与中介机
构审慎协商和考虑,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延期回复的申请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计划
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现公司已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问题进行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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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核查,按要求完成了《反馈意见》所涉问题的资料补充和问题
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温氏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
之答复》。公司将于反馈意见答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答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最
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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