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6-10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补充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环新网”)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金盛世投资有限公司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7 号)。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云网”)100%股权和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双科技”)100%股权,向中金云网全体股东、无双科技 2 名股东发行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84,466,094 股,并向中金云网股东中金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无双科
技全体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共计 83,200 万元;向方文艳、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及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3 名募集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92,909,600 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8,999,576 元。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方所出具的承诺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在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64)。
其中,为避免北京安与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与极”)与
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无双科技交易对方施侃作为北京安与极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在本人成为光环新网股东期间以及减持光环新网全部股份后两年内:本人
将促使北京安与极避免与无双科技及光环新网发生商业上的直接竞争;在北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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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极盈利的情况下,光环新网有权要求按照双方认可的公允价格收购本人持有的
北京安与极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如本人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安与极的股权,光
环新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光环新网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赔偿光环新网的全部损失。”
现因相关方拟将北京安与极所有 DSP 业务转移至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南
京安与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安与吉”),为保持承诺一致性,避
免南京安与吉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施侃补充承诺:
“在本人成为光环新网股东期间以及减持光环新网全部股份后两年内:本人
将促使南京安与吉避免与无双科技及光环新网发生商业上的直接竞争;在南京安
与吉盈利的情况下,光环新网有权要求按照双方认可的公允价格收购本人持有的
南京安与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如本人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京安与吉的股权,光
环新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光环新网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赔偿光环新网的全部损失。”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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