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宁高新区如意工业园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如意
股票代码:002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零一六年八月
声 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济宁如意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山东济宁如意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鹰基金
山东如意/上市公司 指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 指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
金”)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4448348X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营业期限:长期
股东名称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4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合计 10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电话:020-38898610
2、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董监事及主要负责人)
长 期 居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国家或地区的 公司任职
住地
居留权
凌富华 男 中国 广州 无 董事长
刘岩 男 中国 广州 无 总经理、董事
王毅 男 中国 广州 无 董事
程宁 女 中国 广州 无 董事
江鹏 男 中国 佛山 无 董事
中国香
温婉容 女 香港 香港永久居留权 董事
港
刘国常 男 中国 广州 无 独立董事
谢石松 男 中国 广州 无 独立董事
谭跃 男 中国 广州 无 独立董事
曾巧 女 中国 佛山 无 监事
陈家雄 男 中国 广州 无 职工监事
姜慧斌 男 中国 广州 无 职工监事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除山东如意之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情况:
1)、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2.SZ)已发行股份的
15.13%;
2)、持有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1.SZ)已发行
股份的 8.51%;
3)、持有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91.SZ)已
发行股份的 7.39%;
4)、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76.SZ)已发
行股份的 5.66%;
5)、持有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32.SZ)已发行股
份的 5.4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对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展
前景的看好,为了支持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同时获取股票增值收益,
通过金鹰钜鑫定增 202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山东如意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新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变动所拥有的公司股份的
权益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山东如意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如意的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金鹰钜鑫
定增 202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山东如意 A 股股票
共计 20,343,110 股,占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后总股本的 7.77%。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和比例
山东如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101,715,550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 38.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股数量、认购价格及金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认购山东如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0,343,110 股,认购价格为 18.07 元/股,总金额 367,599,997.70 元。
具体认购情况参见本报告书本节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三)支付方式
本次认购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认购股份之限售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一)金鹰钜鑫定增 202 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1、 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资产管理方式: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3、 管理权限:金鹰钜鑫定增 202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通过合同约定聘请上海银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计
划的投资顾问,由上海银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本计划委托财产的管
理和运用向本公司提供投资建议。
4、 涉及股份种类、数量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本计划认
购并持有山东如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20,343,110 股,占
山东如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7.77%。
5、 资产管理费用:0.1%/年
6、 合同期限及变更:
期限:金鹰钜鑫定增 202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
称“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18 个月,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财产尚未
全部变现的,则本合同自动延期至委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终止。但经
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
的提前终止情形时本合同可提前终止。
变更条件:经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7、 终止的条件:(1)本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2)经本
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4)资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
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6)资产委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
破产的;(7)资产委托人提前 10 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资产管理人和资
产托管人,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的; 8)
本计划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并全部变现后,经资产委托人
同意后,资产管理人可提前终止本合同;(9)本合同生效后,本计划
未能成功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资产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合同的。
8、 资产处理安排:本合同终止日前,上海银象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必须提供将资产管理计划内所有证券变现的投资建议。在本合同
终止日后,该计划财产不应仍持有可流通非现金资产,如遇特殊情况,
计划财产仍持有可流通非现金资产的,本计划自动延期至资产变现日。
9、 合同生效日期:2016 年 7 月 25 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山东如意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山东
如意挂牌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
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5、中
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6 年 8 月 1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山 东 济 宁 如 意 毛 纺 织上 市 公 司 所 在
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地 山东省 济宁市
股票简称 山东如意 股票代码 002193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珠海市
义 务人名称
拥有权益的 增加√减少□不变,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否√ 是□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无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20,343,110 股
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7.77%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
是√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6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