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59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 京能 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京能集团”)出具的承诺函,详情如下:
为解决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所持煤电业务资产与公司主营
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京能集团于 2014 年 5 月出具《关于进一步明
确保留煤电资产注入计划的承诺》,作出如下承诺:
“鉴于本公司下属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京能电力
于 2012 年已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控制的、且
尚未注入京能电力的保留煤电资产,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充分考
虑京能电力、本公司及各相关方利益基础上,在 2016 年年底之前将
该等资产注入京能电力。最终实现京能电力成为本公司唯一煤电业务
投融资平台,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上述保留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力的方式将按照有关国有资产及
上市公司监管规定,采用现金、股份等支付方式进行。”
上述承诺已经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履行上述承诺,京能集团与京能电力于 2015 年 11 月启动资产
重组,拟将保留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力,但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京宁热电”)等京能集团控制的剩余保留煤电资产,
因存在资产权属瑕疵等问题无法在本次资产重组中一并注入京能电
力。
鉴于目前无法实现在 2016 年底前将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
电力,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京能集团
于 2016 年 8 月作出《关于实施剩余保留煤电资产注入计划的承诺》,
进一步明确上述剩余保留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力的期限,具体内容如
下:
1、本公司继续以京能电力作为本公司唯一的煤电业务投融资平
台,支持京能电力做大、做强,彻底消除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
2、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拟在 2018 年年底前,
将整改完成后的上述剩余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以彻底解
决与京能电力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将京宁热电等
本公司控制的剩余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后,将不再以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方式从事与京能电力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3、本公司将继续在煤电业务资产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
方面优先支持京能电力,即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和控股子公司在转让现
有煤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煤电业务资产时,京
能电力具有优先选择权。
4、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此前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做出的支持京能
电力发展的各项承诺。”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