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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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59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 京能 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京能集团”)出具的承诺函,详情如下:

为解决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所持煤电业务资产与公司主营

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京能集团于 2014 年 5 月出具《关于进一步明

确保留煤电资产注入计划的承诺》,作出如下承诺:

“鉴于本公司下属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京能电力

于 2012 年已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控制的、且

尚未注入京能电力的保留煤电资产,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充分考

虑京能电力、本公司及各相关方利益基础上,在 2016 年年底之前将

该等资产注入京能电力。最终实现京能电力成为本公司唯一煤电业务

投融资平台,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上述保留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力的方式将按照有关国有资产及

上市公司监管规定,采用现金、股份等支付方式进行。”

上述承诺已经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履行上述承诺,京能集团与京能电力于 2015 年 11 月启动资产

重组,拟将保留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力,但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京宁热电”)等京能集团控制的剩余保留煤电资产,

因存在资产权属瑕疵等问题无法在本次资产重组中一并注入京能电

力。

鉴于目前无法实现在 2016 年底前将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

电力,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京能集团

于 2016 年 8 月作出《关于实施剩余保留煤电资产注入计划的承诺》,

进一步明确上述剩余保留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力的期限,具体内容如

下:

1、本公司继续以京能电力作为本公司唯一的煤电业务投融资平

台,支持京能电力做大、做强,彻底消除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

2、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拟在 2018 年年底前,

将整改完成后的上述剩余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以彻底解

决与京能电力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将京宁热电等

本公司控制的剩余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后,将不再以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方式从事与京能电力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3、本公司将继续在煤电业务资产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

方面优先支持京能电力,即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和控股子公司在转让现

有煤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煤电业务资产时,京

能电力具有优先选择权。

4、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此前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做出的支持京能

电力发展的各项承诺。”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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