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关于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股东回报及公司持续
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数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较大的经营压力,不会影响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对此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朱锦余
石 英
王榆森
李富昌
201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