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
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作为深圳汇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
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费用,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代公司承担费用,公司资产与财务充分独立。
(二)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汉斌 薛义忠
刘志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