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6-038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9:3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6年8月4日以邮
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
董事8名,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郦鹏程先生、独立董事林万祥先生、辜明安先生、
梁大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池清先生召集和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8 月 16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
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6 年 8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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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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