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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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

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10.63元/股。公司2015年度分红

派息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53元/股。定

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

由申达股份董事会根据申达股份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

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0,736.65万股,在该范

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申达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投

资者。其中,申达集团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 31.07%,具体数量

由申达股份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除申达集团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

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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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取得核准批文后,按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申达股份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锁定期安排

申达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特定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056.85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金金额

1 碳纤维及其预浸料生产项目 1 54,000.00 44,576.03

汽车装 沈阳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2 6,501.00 4,899.06

2 饰件业 沈阳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3 7,517.30 5,682.22

务 宁波生产基地项目 4 4,520.00 4,339.54

3 增资 CR 公司并由 CR 公司收购 PFI 公司 100%股权项目 22,617.60 22,610.00

4 收购 NYX 公司 35%股权项目 30,951.61 30,950.00

合 计 126,107.51 113,056.85

注 1:本项目以 4,676.0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注 2:本项目以 184.06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注 3:本项目以 906.92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注 4:本项目以 89.54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有关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内容

为准。

(二) 关于修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四

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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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

次修订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春方、蔡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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