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关于股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5 08: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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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6-034号

H股股票代码: 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补充说明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

公 司、复星国际有限 公司 、Fidelidade-Companhia de Seguros,S.A.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

司委托,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现就《报告书》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报告书》第三节原文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新华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何时增持及具体增持比

例。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

务。”

《报告书》附表相关内容原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现补充修改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

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何时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 H 股及具体增持

比例并仅受限于上市公司 H 股法定持股变动限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 A 股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附表相关内容补充修改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因素,决定何时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 H 股及具体增

持比例并仅受限于上市公司 H 股法定持股变动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

月对上市公司 A 股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述说明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改,修改后的内

容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华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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