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天兴仪表 公告编号:2016-037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 年 6 月 29 日,因确定该重大事项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
年 7 月 6 日、7 月 13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 年 7 月 22 日、7 月 29 日、8 月 5 日、8 月
12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原承诺争取
最晚将在 2016 年 8 月 15 日前复牌,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组停
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预计最晚将在
2016 年 9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本公司与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业务相关的
资产及负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进良先生。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成都天兴仪表
(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通宇车用配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通宇配件”)出售与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
债,通宇配件以现金作为对价进行支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涉及发行股份配套募
集资金。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正在就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交易方
式等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截至目前双方就合
作意愿签署了意向协议,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情况
公司已分别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华夏金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
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
产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进行商讨和
论证。
5、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不需经相关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
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进入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尽职
调查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进行商讨和论证。同时,公司根据工
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继续停牌的原因、预计复牌时间及承诺事项: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准备工
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
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复牌。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天兴仪表;股票代码:000710)将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
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9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
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继续停牌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或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
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以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程,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
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