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16-04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境内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包括
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人民币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
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和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6-033)。
本公司已于2016年6月12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于2016年7
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的通知。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16]MTN316号),本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
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016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票”)发
行完成。本期中票按面值发行,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35 亿元,票面利率为 3.07%。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票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中票发行的主要条款如下:
发行人: 本公司。
发行金额: 人民币 35 亿元。
期限: 3 年。
面值: 人民币 100 元(RMB 100 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计息方式: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并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
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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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禁止
的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
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发行首日: 2016 年 8 月 9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16 年 8 月 11 日。
起息日: 自 2016 年 8 月 11 日开始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中票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本期
中期票据的付息和兑付将通过托管人办理(到期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顺延期间
不另计息)。
信用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
用级别为 AAA,本期中票的信用级别为 AAA。
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中票无信用增进安排。
本期中票发行所得款项将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本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
本期中票发行的有关文件详情,请参见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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