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6-037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2日以书面
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
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收购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80%股权、
宁波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 35.55%股权价格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80%股
权、宁波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35.55%股权的价格系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387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
由公司和李福友等5名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监事会认为:股权收购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股权收
购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李福友等 5 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
适用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80%股权、
宁波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 35.55%股权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80%股权、宁波
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 35.55%股权定价合理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