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6-053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08 月 1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08 月 02 日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
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08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1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
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08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由于“机械精密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因市场竞争加剧,出现应
收账期延长,存货投入增大,毛利率下降,导致经营发展预期产生变
化,若继续实施该项目,很难实现预期效益,甚至可能产生募投项目
亏损。而“高精度卫星导航核心模块产业化项目”因公司在募投资金
落实前已先行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达到
了产业化目标,后续拟由自有资金继续投入该项目,终止原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
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
终止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的实施。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人所发表的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08 月 13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锦鸿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锦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陈锦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08 月 30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6 年
08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8 月 12 日
3
附件:陈锦鸿先生简历
陈锦鸿,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2014 年 02 月加入广州中海达
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集团企业发展中心部门经理;拟聘
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陈锦鸿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没有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陈锦鸿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