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16
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和了解,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对于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查验了报
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胡晓明_________ 唐林林_________ 曾会明_________
2016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