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6-060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
新海岸创新一路 2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1 日
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 名,所持股份合计
56,79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87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所持股份
合计 2,141,9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62%。
1
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6-060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
项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938,93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959,336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
表决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龙世福律师、邓飞娇律师见证会
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