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2 17: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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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6-060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

新海岸创新一路 2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1 日

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 名,所持股份合计

56,79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87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所持股份

合计 2,141,9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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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6-060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

项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938,93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959,336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

表决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龙世福律师、邓飞娇律师见证会

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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