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15年度至2016年1-6月)

来源:深交所 2016-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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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系由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与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于 2002 年 1 月 14 日

成立。本公司前身为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石湖山分公司”)。

根据港务集团厦港集财〔2002〕8 号“关于公司所属分公司组建有限公司有关财务事宜

的通知”,石湖山分公司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由

本公司承接。根据港务集团厦港集财(2003)58 号文,2003 年度港务集团将厦门港务物流

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5%的股权按账面价值划归厦门港船务有限公司。根据厦门港务

集团厦港集财[2004]93 号文,2004 年度港务集团将厦门港船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5%

的股权按账面价值划归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码头有限公司。2004 年 9 月,厦门市

交通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后更名为厦门港务控股有限公司)将厦门市财政局所持有港务

集团的 100%股权划转给厦门港务控股有限公司,港务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亦变更到

港务控股名下,相关的手续已经办妥。经以上股东变更,本公司目前股东为厦门港务控

股有限公司(2006 年已更名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控股”,持

有本公司 95%股权)、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股权,以

下简称“和平客运”)。2015 年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其持有的 5%股权无偿划转给港务控股,本次股权划转已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938296,

法定代表人:郑层林;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业务性质:港口装卸、装卸劳务及材料销售。

本集团主业经营范围:港口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中转;码头

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装卸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

装载机零配件批发、零售。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具体合并范围及其变动情况详见“附注六、合并

范围的变动”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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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

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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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

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

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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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9)。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

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

靠计量的事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

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9、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以上的应

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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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 200 万元以下,有充分证据表明难以收回的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该类款项的坏账准备按账龄

或者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值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

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将应收款项根据款项性质区分为本公司母公

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合并范围外关联公司应收款项及账龄组合,

对各组合确定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如下:

1 年以内 5年

组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含,下同) 以上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

0 0 0 0 0 0

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外关联公司

0.5% 0.5% 0.5% 0.5% 0.5% 0.5%

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 3% 10% 20% 50% 80% 100%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发出的计价及摊销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按加权

平均法计算确定。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

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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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

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

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

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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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集团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

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

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

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

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

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

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

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

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

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

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

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6。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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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集团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40 年 0-5% 2.375%-20.00%

港务设施 40-50 年 0-5% 1.90%-20.00%

库场设施 25 年 0-5% 3.80%-4.00%

港区配套设施 5-20 年 0-5% 4.75%-20.00%

装卸搬运设备 8-25 年 0-5% 3.80%-12.50%

机器设备 6-15 年 0-5% 6.33%-16.67%

运输工具 5-10 年 0-5% 9.50%-20.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5-10 年 0-5% 9.50%-20.00%

通导设备 5-10 年 0-5% 9.50%-20.00%

工具及器具 5-10 年 0-5% 9.50%-20.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6。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

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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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

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3、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6。

14、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等。

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

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

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受益期 平均年限法

海域使用权 受益期 平均年限法

软件 受益期 平均年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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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

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6。

15、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

益。

16、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

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

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

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7、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

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18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

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本集团仅为设定提存计划。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

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

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

理。

(4)其他长期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

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8、收入的确认原则

(1)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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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2)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确

认收入。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提供劳务

港口综合服务:提供劳务交易已完成,已收讫价款、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或预计价款可

以收回时,根据已提供的劳务交易情况确认收入。

②让渡资产使用权

租金收入及其他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价格及所属期间,且预计经济利

益能够流入时确认收入。

1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

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

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

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

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

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0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

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1、租赁

(1)租赁业务的分类

本集团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无论所有权最终是

否转移)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

21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

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作为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

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公司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印花税、佣金、律师

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对租赁资产按照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公司作为出租人对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

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租出的资产,按资产的性质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

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按照公司对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

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2、安全生产费用

本集团根据有关规定,按财企[2012]16 号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

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

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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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3、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度本集团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流转税及附加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5、6、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2、本集团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其中税收优惠政策见本附注四(二)。

3、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 75%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

为 12%。

4、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

(二)优惠税负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

2014 年 7 月 11 日,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海沧分局下达《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

案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

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厦门港务海宇

码头有限公司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税款所属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2014 年为取得第一笔经营收

入的年度,2014-2016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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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子公司厦门港务海亿有限公司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

用税减半征收,税率 3%,已于 2015 年 9 月分别取得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厦地

税直准备 PWBA21902015000072” 、“厦地税直准备 PWBA21902015000067”纳税人减免

税备案执行告知书。

子公司厦门港务海宇有限公司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

半征收,税率 2%,已于 2015 年 9 月取得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厦地税直准备

PWBA21052015000073”纳税人减免税备案执行告知书。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银行存款 84,591,939.72 85,363,040.33

说明:期末银行存款中职工房改及维修基金存款余额 743,790.03 元、期初银行存款中职

工房改及维修基金存款 742,468.47 元,由于用途受到限制,本集团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

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除以上外,截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止,本集团不存在其他抵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

险的款项。

2、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2016.06.30 2015.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4,450,753.93 16,739,111.48

说明:(1)期末本集团不存在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2)期末本集团不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期末本集团不存在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情况。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6.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其中: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关联公

4,392,676.22 7.17 4,392,676.22

24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6.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账龄组合 56,839,089.57 92.83 1,705,172.69 3.00 55,133,916.88

组合小计 61,231,765.79 100.00 1,705,172.69 2.78 59,526,593.1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61,231,765.79 100.00 1,705,172.69 2.78 59,526,593.10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2015.12.31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其中: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 143,808.93 1.10 143,808.93

账龄组合 12,957,679.27 98.90 383,541.89 2.96 12,574,137.38

组合小计 13,101,488.20 100.00 383,541.89 2.93 12,717,946.3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3,101,488.20 100.00 383,541.89 2.93 12,717,946.31

(2)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6.06.30 2015.12.31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 龄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 (%)

1 年以内 56,839,089.57 100.00 1,705,172.69 12,957,679.27 100.00 383,541.89

合 计 56,839,089.57 100.00 1,705,172.69 12,957,679.27 100.00 383,541.89

(3)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321,630.80 元,无收回以前年度核销坏账损失情

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5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39,636,706.01 元,占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64.7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1,189,101.18 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6.06.30 2015.12.31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78,980.91 94.93 647,638.87 89.80

3 年以上 73,584.91 5.07 73,584.91 10.20

合 计 1,452,565.82 100.00 721,223.78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1,126,836.92 元,占预付款项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77.58%。

5、应收股利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412,105.24 412,105.24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6.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其中: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 4,580,000.00 67.29 4,580,000.00

账龄组合 2,226,346.96 32.71 130,821.41 5.88 2,095,525.55

组合小计 6,806,346.96 100.00 130,821.41 1.92 6,675,525.5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6,806,346.96 100.00 130,821.41 1.92 6,675,5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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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续)

2015.12.31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其中: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关联公

64,867,366.67 90.75 64,867,366.67

账龄组合 6,613,763.29 9.25 257,144.90 3.89 6,356,618.39

组合小计 71,481,129.96 100.00 257,144.90 0.36 71,223,985.0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71,481,129.96 100.00 257,144.90 0.36 71,223,985.06

(2)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6.06.30 2015.12.31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 龄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 (%)

1 年以内 2,083,046.96 93.56 62,491.41 6,546,163.29 98.98 196,384.90

1至2年 83,300.00 3.74 8,330.00 7,600.00 0.11 760.00

5 年以上 60,000.00 2.70 60,000.00 60,000.00 0.91 60,000.00

合 计 2,226,346.96 100.00 130,821.41 6,613,763.29 100.00 257,144.90

(3)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本期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26,323.49 元,无收回以前年度核销坏账损失情况。

(5)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2,067,600.00 2,067,600.00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4,580,000.00 64,867,366.67

应收股权转让款 3,000,000.00

代收代付款项及其他往来款 158,746.96 1,546,163.29

合 计 6,806,346.96 71,481,129.96

27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说明:期初应收股权转让款系本公司转让厦门振华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应收款项,本期已

收回。

(6)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 6,673,300.00 元,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98.0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105,330.00 元,

除应收明达码头(厦门)有限公司租赁保证金 200.00 万元外,其他主要是关联方往来款,

关联方往来款项具体见附注八、6 。

7、存货

(1)存货分类

2016.06.30 2015.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994,872.51 729,673.00 5,265,199.51 5,328,037.71 729,673.00 4,598,364.71

库存商品 666,816.67 666,816.67 709,044.04 709,044.04

周转材料 23,825.55 23,825.55 34,109.09 34,109.09

合 计 6,685,514.73 729,673.00 5,955,841.73 6,071,190.84 729,673.00 5,341,517.84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存货种类 2015.12.31 2016.06.30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729,673.00 729,673.00

8、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待抵扣进项税 3,911,168.64

预缴所得税 2,293,634.29 973,957.49

合 计 2,293,634.29 4,885,126.13

9、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被投资单位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厦门鹭申达港口机电工程

243,118.33 243,118.33

有限公司

28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

837,195.38 41,793.91 878,989.29

限公司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43,118.33 243,118.33

合 计 837,195.38 41,793.91 878,989.29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持股 本期计 本期

表决权 期末

被投资单位 2015.12.31 增减变动 2016.06.30 比例 提减值 现金

比例(%) 减值准备

(%) 准备 红利

厦门鹭申达港口

机电工程有限公 243,118.33 243,118.33 51.00 51.00 243,118.33

司(说明 1)

厦门港务国内船

舶代理有限公司 837,195.38 41,793.91 878,989.29 20.00 20.00

合 计 1,080,313.71 41,793.91 1,122,107.62 243,118.33

说明:厦门鹭申达港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已停业多年,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账面已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分类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一、账面原值合计 1,096,118,824.28 3,598,434.89 854,699.76 1,098,862,559.41

其中:房屋建筑物 19,787,599.41 20,000.00 19,767,599.41

机器设备 47,133,563.83 540,836.76 47,674,400.59

运输工具 18,540,453.80 1,383,504.27 530,000.00 19,393,958.07

港务设施 650,765,913.22 660,687.00 651,426,600.22

装卸搬运设备 204,014,114.25 204,014,114.25

库场设施 109,121,257.23 18,244.94 109,103,012.29

港区配套设施 41,145,903.01 249,052.19 40,896,850.82

工具及器具 626,407.24 43,623.94 670,031.18

电子及办公设备 4,514,882.18 968,583.92 29,709.84 5,453,756.26

通导设备 468,730.11 1,199.00 7,692.79 462,236.32

二、累计折旧合计 210,146,510.10 24,875,553.72 548,929.47 234,473,134.35

其中:房屋建筑物 4,395,466.52 380,249.00 4,775,715.52

机器设备 22,831,817.35 1,685,134.28 24,516,951.63

运输工具 11,672,104.16 1,212,199.72 514,100.00 12,370,203.88

港务设施 74,109,716.24 8,881,555.12 82,991,271.36

装卸搬运设备 74,505,644.54 7,689,283.22 82,194,927.76

库场设施 15,944,051.78 3,399,692.36 19,343,744.14

港区配套设施 3,639,665.05 1,160,222.52 4,799,887.57

工具及器具 451,982.26 26,525.02 478,507.28

29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电子及办公设备 2,441,507.57 401,102.86 28,339.62 2,814,270.81

通导设备 154,554.63 39,589.62 6,489.85 187,654.40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

885,972,314.18 864,389,425.06

值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15,392,132.89 14,991,883.89

机器设备 24,301,746.48 23,157,448.96

运输工具 6,868,349.64 7,023,754.19

港务设施 576,656,196.98 568,435,328.86

装卸搬运设备 129,508,469.71 121,819,186.49

库场设施 93,177,205.45 89,759,268.15

港区配套设施 37,506,237.96 36,096,963.25

工具及器具 174,424.98 191,523.90

电子及办公设备 2,073,374.61 2,639,485.45

通导设备 314,175.48 274,581.92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合计

其中:机器设备

港务设施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

885,972,314.18 864,389,425.06

值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15,392,132.89 14,991,883.89

机器设备 24,301,746.48 23,157,448.96

运输工具 6,868,349.64 7,023,754.19

港务设施 576,656,196.98 568,435,328.86

装卸搬运设备 129,508,469.71 121,819,186.49

库场设施 93,177,205.45 89,759,268.15

港区配套设施 37,506,237.96 36,096,963.25

工具及器具 174,424.98 191,523.90

电子及办公设备 2,073,374.61 2,639,485.45

通导设备 314,175.48 274,581.92

(2)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中包含港务控股划转东渡 19 号泊位以及海沧 7 号泊位南区原值

227,804,328.92 元(详见附注十一),其中:部分房屋权证权属人尚为港务控股,尚未完

成变更手续(详见附注十一)。

11、在建工程

项目名称 2016.06.30 2015.12.31

7#泊位汽修车间 936,880.00

7#泊位 A 通道挡墙工程 353,271.00

7#泊位预制隔离块工程 389,436.88

30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6.06.30 2015.12.31

7#泊位后方 A4、A5 地块临时堆场工程 210,000.00

18#泊位 1#变电站改造 315,971.00

合计 1,889,587.88 315,971.00

说明:截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止,上述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损失,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2、无形资产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一、原价合计 467,731,767.83 467,731,767.83

其中:海域使用权 6,360,473.90 6,360,473.90

土地使用权 461,343,293.93 461,343,293.93

计算机软件 28,000.00 28,000.00

二、累计摊销合计 1,133,664.90 6,946,720.16 8,080,385.06

其中:海域使用权 550,375.92 66,419.41 616,795.33

土地使用权 555,288.98 6,880,300.75 7,435,589.73

计算机软件 28,000.00 28,000.00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海域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四、账面价值合计 466,598,102.93 459,651,382.77

其中:海域使用权 5,810,097.98 5,743,678.57

土地使用权 460,788,004.95 453,907,704.20

计算机软件

说明:1、2015 年港务控股划转东渡 19 号土地、海域使用权以及海沧 7 号泊位地块土地,

其中海域使用权 866,204.04 元,土地使用权 294,262,758.44 元,尚未完成权属变更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一、2 和 3。

2、子公司港务海亿东渡港区 18#泊位土地使用权由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用地,具体情

况详见附注十一、4。

13、长期待摊费用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2016.06.30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1. 中燃楼装修 29,023.97 29,023.97

31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2016.06.30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2. 7#泊位船舶回

2,210,547.91 1,105,273.98 1,105,273.93

旋水域拓宽

3. 19# 泊 位 调 头

9,920,000.00 1,190,400.00 8,729,600.00

区疏浚

合 计 12,159,571.88 2,324,697.95 9,834,873.93

14、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6.06.30 2015.12.31

项 目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 暂时性差异 资

坏账准备 1,835,994.10 307,335.17 324,097.09 81,024.27

存货跌价准备 729,673.00 182,418.25 729,673.00 182,418.25

长期股权投资减

243,118.33 60,779.58 243,118.33 60,779.58

值准备

可抵扣亏损 7,582,304.43 1,895,576.11 22,365,535.32 5,591,383.83

小 计 10,391,089.86 2,446,109.11 23,662,423.74 5,915,605.93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 1,054,471.20 1,170,354.16

软件预付款 65,145.30 65,145.30

合 计 1,119,616.50 1,235,499.46

16、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2016.06.30 2015.12.31

保证借款 50,000,000.00

17、应付账款

应付款项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应付租赁款 113,528,908.00 112,719,400.00

工程及工程劳务款项 26,639,078.63 37,941,104.16

材料及装卸劳务等 7,106,868.75 7,031,401.69

应付土地出让金及契税 4,693,920.00 161,157,920.00

合 计 151,968,775.38 318,849,825.85

32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中: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为应付关联方港务控股 2014 年至 2015 年 1-6

月租金款 84,414,550.00 元,应付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3,824,690.92 元。

应付土地出让金及契税详见本附注十一之 4。

18、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按性质列示如下: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货款 176,947.79 2,259,579.59

其中: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账款。

19、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短期薪酬 15,820,862.90 41,875,041.03 45,787,226.57 11,908,677.36

离职后福利——设

3,931,403.50 3,931,403.50

定提存计划

合 计 15,820,862.90 45,806,444.53 49,718,630.07 11,908,677.36

(1)短期薪酬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3,674,773.30 34,242,339.35 38,381,683.23 9,535,429.42

职工福利费 1,659,330.26 1,659,330.26

社会保险费 2,137,295.22 2,137,295.22

其中:1. 医疗保险费 1,600,103.81 1,600,103.81

2. 工伤保险费 304,242.35 304,242.35

3. 生育保险费 232,949.06 232,949.06

住房公积金 2,794,287.80 2,794,287.8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146,089.60 681,653.40 454,495.06 2,373,247.94

其他短期薪酬 360,135.00 360,135.00

合 计 15,820,862.90 41,875,041.03 45,787,226.57 11,908,677.36

(2)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离职后福利 3,931,403.50 3,931,403.50

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费 2,701,485.30 2,701,485.30

2.失业保险费 333,820.20 333,820.20

3.企业年金缴费 896,098.00 896,098.00

合 计 3,931,403.50 3,931,403.50

33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应交税费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增值税 1,855,835.20 172,949.62

营业税 898,142.47

企业所得税 153,569.37 1,178,451.38

个人所得税 45,755.63 1,223.43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4,554.68 62,869.91

教育费附加 49,094.87 26,944.31

地方教育附加 32,729.96 17,962.94

印花税 121,065.66

代扣代缴营业税金及附加 14,771.63 13,431.84

合 计 2,266,311.34 2,493,041.56

21、应付利息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长期借款利息 140,894.44 209,952.57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81,736.11

合 计 140,894.44 291,688.68

22、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2016.06.30 2015.12.31

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

11,048,060.74 11,048,060.74

有限公司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4,913,154.17 204,913,154.17

合计 215,961,214.91 215,961,214.91

23、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应付关联方款项 181,990,448.00 40,000,000.00

代收代付港务及保安费 1,294,886.93 865,138.07

保证金、押金 751,479.54 213,031.81

其他 512,105.16 101,350.57

合 计 184,548,919.63 41,179,520.45

其中: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为应付股东港务控股款项 3,000.00 万元。

34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1,600,000.00 60,000,000.00

合 计 61,600,000.00 60,000,000.00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2016.06.30 2015.12.31

保证借款 61,600,000.00 60,000,000.00

说明:详见本附注五之 25。

25、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2016.06.30 2015.12.31

保证借款 103,600,000.00 133,6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1,600,000.00 60,000,000.00

合 计 42,000,000.00 73,600,000.00

说明:长期借款由港务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本附注八之 5。

26、实收资本

2015.12.31 2016.06.30

本期 本期

投资者名称 所占比 所占比例

投资金额 增加 减少 投资金额

例(%) (%)

厦门港务控股

40,000,000.00 100.00 40,000,000.00 1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合 计 40,000,000.00 100.00 40,000,000.00 100.00

27、资本公积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其他资本公积 579,499,361.81 579,499,361.81

28、盈余公积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法定盈余公积 38,588,324.20 38,588,324.20

29、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调整前 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29,178,856.79 199,995,253.00

35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调整 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 期初未分配利润 129,178,856.79 199,995,253.00

本期增加额 73,059,498.53 99,072,049.44

其中:本期净利润转入 73,059,498.53 99,072,049.44

本期减少额 169,888,445.65

其中:本期提取盈余公积数

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数 169,888,445.65

本期期末余额 202,238,355.32 129,178,856.79

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08,909,102.44 120,955,038.84 424,466,511.42 291,349,168.65

其他业务 5,590,728.41 2,160,982.38 7,740,437.51 4,161,663.40

合 计 214,499,830.85 123,116,021.22 432,206,948.93 295,510,832.05

31、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营业税 330,415.31 1,140,780.51

城市维护建设税 377,373.20 894,089.42

教育费附加 107,820.86 383,181.22

地方教育附加 161,731.31 255,454.22

合 计 977,340.68 2,673,505.37

32、管理费用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职工薪酬 5,696,337.09 10,977,409.40

折旧与摊销 344,809.57 648,038.10

税费支出 1,017,949.52 1,782,243.82

中介费 74,059.35 170,173.11

物业费 4,604.53 16,166.29

交通费用 93,970.90 204,873.40

保险费 24,159.32 53,185.99

业务招待费 127,765.00 261,110.00

办公费 138,900.30 360,172.29

36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租赁费 40,578.00 75,897.00

其他 115,163.82 418,235.07

合 计 7,678,297.40 14,967,504.47

33、财务费用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利息支出 5,738,840.04 23,182,110.04

减:利息收入 438,001.51 1,520,753.94

手续费及其他 6,730.00 6,827.60

合 计 5,307,568.53 21,668,183.70

34、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坏账损失 1,195,307.31 -218,651.54

35、投资收益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1,793.91 122,598.6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82,936.53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5,472,560.21

银行短期理财收益 863,832.86

合 计 41,793.91 6,941,928.21

36、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2.08 217,900.5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12.08 217,900.58

政府补助 539,414.91 325,071.01

违约赔偿收入 110,095.80 1,602,630.00

其他 578.82 52,204.47

合 计 650,201.61 2,197,806.06

37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与收益相关

社保差额补贴 479,414.91 125,071.01 收益相关

纳税大户奖励 60,000.00 200,000.00 收益相关

合计 539,414.91 325,071.01 收益相关

37、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709.16 8,194,010.6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709.16 8,194,010.60

滞纳金、罚款 5,119.74

对外捐赠 600,000.00

其他 64,582.80 47,366.90

合 计 67,291.96 8,846,497.24

38、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321,003.92 3,224,715.56

递延所得税调整 3,469,496.82 -4,397,953.09

合 计 3,790,500.74 -1,173,237.53

39、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利息收入 438,001.51 1,520,753.94

营业外收入 650,089.53 508,746.48

保证金收回 140,654.00 3,224,000.00

收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260,000,000.00 260,000,000.00

收到其他往来款 4,197,021.61 819,650.21

合 计 265,425,766.65 266,073,150.63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支付管理费用 520,027.45 1,559,813.15

银行手续费 6,730.00 6,827.60

38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支付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款项及利息 60,000,000.00 176,220,618.64

支付的营业外支出 64,582.80 652,486.64

支付保证金 140,654.00 2,000,000.00

其他 5,439,220.50 3,367,843.57

合 计 66,171,214.75 183,807,589.60

(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支付融资租赁款 260,016,487.77

合 计 260,016,487.77

4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73,059,498.53 99,072,049.4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95,307.31 -218,651.54

固定资产折旧 24,875,553.72 39,126,832.67

无形资产摊销 6,946,720.16 251,325.3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324,697.95 4,339,640.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7,976,110.02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597.0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768,892.04 16,961,491.4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1,793.91 -6,941,928.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69,496.82 -4,397,953.0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14,323.89 -673,331.6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408,308.80 37,354,023.1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38,977,253.25 68,657,347.40

其他 1,955,121.55 2,716,040.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510,711.81 264,222,995.9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83,848,149.69 84,620,571.86

39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4,620,571.86 100,632,276.8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2,422.17 -16,011,705.03

41、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受限制原因

银行存款 743,790.03 742,468.47 职工房改及维修基金专户存款

合 计 743,790.03 742,468.47

说明:上述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由于不能随时用于支付,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

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本期未发生合并范围变更。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

厦门 厦门 港口装卸 100% 企业合并

有限公司

厦门港务海亿码头

厦门 厦门 港口装卸 100% 企业合并

有限公司

厦门石湖山码头劳

厦门 厦门 劳动服务 100% 设立

动服务有限公司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投资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

联营企业: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

厦门 厦门 代理 20% 权益法

代理有限公司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40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业务性 注册资本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质 (万元)

直接与间接

港务控股 厦门 综合 310,000.00 100%

持股 100%

2、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之 1。

3、联营及合营企业

详见本附注七之 2。

4、本集团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东渡分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A、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劳务 1,438,060.97 3,987,044.49

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劳务 2,323,228.10 23,889,511.86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劳务 210,000.00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用电工程 403,948.00 815,762.41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用电服务等 3,647,212.23 7,896,901.93

41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采购燃油 3,167,948.73 7,338,163.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

装卸劳务 2,610,661.64

分公司

B、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东渡

港口装卸 692,008.98 303,619.40

分公司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东渡 铁路专用线维

242,322.41

分公司 修费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435.90 21,779.48

(2)本集团出租

2016 年 1-6 2015 年度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确认的租赁收益 确认的租赁收益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 场地租赁 100,000.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东渡

铁路专用线租赁 237,725.72 815,337.60

分公司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

场地租赁 2,863,071.42 5,541,400.00

渡分公司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

设备租赁 276,848.38 594,174.76

渡分公司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场地租赁 1,872,178.99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租赁 198,274.99

(3)本集团承租

2016 年 1-6 2015 年度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确认的租赁费 确认的租赁费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

场地租赁 1,312,374.00 2,624,748.00

渡分公司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场地租赁 372,050.00 708,700.00

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1,051,614.70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泊位租赁 56,609,700.00

(4)关联方资产泊位部分转租

根据明达码头(厦门)有限公司(出租方)与本公司及子公司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

司(承租方)签订的《厦门海沧港区 8#码头租赁经营合同(二)》、《厦门海沧港区

42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8#码头租赁经营合同(三)》,承租方租赁海沧港区 8#泊位面积 141,157.119 平方米的土

地使用权、258 米岸线使用权及码头前沿港池和调头区使用权。租赁期限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1 日。根据明达码头(厦

门)有限公司(出租方)、本公司(承租方)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

(继租方)签订的《厦门海沧港区 8#码头租赁经营合同补充合同》主要约定为:出租方

原则同意承租方将 8#码头的部分业务(装卸业务)委托继租方经营,承租方保证继租方

完全履行《厦门海沧港区 8#码头租赁经营合同》的各条款约定,并承担继租方未履行合

同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继租后将后方堆场

31,247 平方米返租给承租方。2014 年 1 月起返租给子公司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本期已按照上述约定确认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

公司返租租赁成本 131.24 万元。

(5)本集团接受担保

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单位 期限

事项 (万元) (万元) 经履行完毕

厦门港务控股 2012.01.20-

长期借款 16,160.00 3,360.00 否

集团有限公司 2017.01.19

厦门港务控股 2013.11.15-

长期借款 14,000.00 7,000.00 否

集团有限公司 2018.11.14

(5)关联方资金拆入

本公司向港务控股拆借资金本期计提利息 1,969,948.00 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主要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06.30 2015.12.31

应收账款 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237,727.03 128,650.93

应收账款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 7,530.00 15,158.00

应收账款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 2,076,965.21

应收账款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2,070,453.98

其他应收款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其他应收款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0 64,5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287,366.67

预付款项 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293,500.00

应收股利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412,105.24 412,105.24

(2)应付关联方主要款项

43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06.30 2015.12.31

应付账款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3,091,450.00 112,719,400.00

应付账款 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10,494,203.98 11,945,736.67

应付账款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797,784.18 703,276.27

应付账款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40,000.00 30,000.00

应付账款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 437,458.00

应付股利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4,913,154.17 204,913,154.17

应付股利 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11,048,060.74 11,048,060.74

其他应付款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1,969,948.00 4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 4,000.00

其他应付款 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16,500.00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子公司港务海亿东渡港区 18#泊位划拨土地补缴纳土地出让契税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一之

4。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审计报告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本期本集团未发生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海沧 7 号泊位南区资产划转事项

(1)根据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31 号董事会决议、厦门港控股【2015】

288 号文件,港务控股、本公司及子公司港务海宇签订的划转协议,港务控股同将海沧

7 号泊位剩余资产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

所“中兴华闽专审字(2015)第 0116 号”审计的账面净值由本公司划转海宇码头,本

次资产划转的交割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割日之后资产的权利及义务由子公司港务

海宇享有和承担。划入资产交割日账面净值 227,377,915.67 元,其中无形资产

191,950,616.44 元,固定资产 35,427,299.23 元。

(2)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资产权证的权属人的变更尚在办理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划转至港务海宇 7 号泊位土地,港务控股尚未办理权证,根据厦门市政府“厦府

地[2012]45 号”文批复及《2012 年厦海地合补充合同 002》同意海沧 7 号泊位土地办理

至港务海宇名下,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

条款,截止本报告日尚未完成权证办理。

44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 号泊位陆域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 083550015 号”,已填海形成土地,原已缴纳的海

域使用金已计入无形资产核算(见本附注五之 12),海域使用权证尚未注销,权证所有

人:港务控股,截止本报告日尚未完成变更手续。

7 号泊位港池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 093550012 号”,权证所有人:港务控股,截止本

报告日尚未完成变更手续。

3、 东渡港区 19 号泊位资产划转事项

(1)根据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31 号董事会决议、厦门港控股【2015】

288 号文件,港务控股与本公司签订的划转协议,港务控股将东渡港区 19 号泊位资产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中兴华闽专审字

(2015)第 0115 号”审计账面净值划转本公司,本次资产划转的交割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割日之后资产的权利及义务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划入资产交割日账面净值

295,555,375.73 元,其中无形资产 103,178,346.04 元,固定资产 192,377,029.69 元。

(2)截止审计报告日,资产权证(包含房屋建筑物、土地、海域权证)的权属人的变

更尚在办理中详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中兴华闽专审字

(2015)第 0115 号”报告。

4、 其他事项说明

子公司厦门港务海亿码头有限公司资产权属事项:

子公司港务海亿东渡港区 18#泊位土地使用权,系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2001】地

549 号”文件批准的划拨用地,证载面积 241,651.90 平方米,根据 2015 年 12 月 24 日厦

门市规划委员会准予规划许可变更决定书“(2015)厦规直用地准更第 053 号”面积调

整为 220,346.951 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系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填海造地后转

入无形资产。

18#泊位由划拨用地转化为出让土地需要补充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厦门市土地管理委

员会【2015】9 号文件确定“对 18 号泊位划拨地调整为出让地事项,参照厦府【2012】

487 号文件有关港口用地优惠政策,按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评估价的 70%补缴地差

价”,根据 2016 年 6 月 17 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交款通知,应缴纳土地出让

金额 156,464,000.00 元,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缴纳土地出让金额 156,464,000.00 元,

同时根据应补缴的出让金金额预提应缴纳的契税 4,693,920.00 元,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缴纳契税 4,693,920.00 元。截止本报告日尚未完成权属性质变更手续。

18 号泊位陆域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 053550015 号”,已填海形成陆域土地,海域使用

权证尚未注销,权证所有人:港务控股。18 号泊位港池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 053550016

号”,权证所有人港务控股,尚未完成变更手续。

十二、母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45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6.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其中: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 5,408,863.51 22.69 5,408,863.51

账龄组合 18,426,491.98 77.31 552,794.76 3.00 17,873,697.22

组合小计 23,835,355.49 100.00 552,794.76 2.32 23,282,560.7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23,835,355.49 100.00 552,794.76 2.32 23,282,560.73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2015.12.31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其中: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 36,991.30 0.86 36,991.30

账龄组合 4,279,989.50 99.14 128,399.69 3.00 4,151,589.81

组合小计 4,316,980.80 100.00 128,399.69 2.97 4,188,581.1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4,316,980.80 100.00 128,399.69 2.97 4,188,581.11

(2)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6.06.30 2015.12.31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8,426,491.98 100.00 552,794.76 4,279,989.50 100.00 128,399.69

(3)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46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5,055,206.88 元,占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63.1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389,542.59 元。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6.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其中: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 4,890,465.00 96.30 4,890,465.00

账龄组合 187,782.29 3.70 69,664.47 37.10 118,117.82

组合小计 5,078,247.29 100.00 69,664.47 1.37 5,008,582.8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5,078,247.29 100.00 69,664.47 1.37 5,008,582.82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续)

2015.12.31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其中:

港务控股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 4,580,000.00 59.26 4,580,000.00

账龄组合 3,149,079.60 40.74 152,672.39 4.85 2,996,407.21

组合小计 7,729,079.60 100.00 152,672.39 1.98 7,576,407.2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7,729,079.60 100.00 152,672.39 1.98 7,576,407.21

47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6.06.30 2015.12.31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4,482.29 23.69 1,334.47 3,089,079.60 98.09 92,672.39

1至2年 83,300.00 44.36 8,330.00

5 年以上 60,000.00 31.95 60,000.00 60,000.00 1.91 60,000.00

合 计 187,782.29 100.00 69,664.47 3,149,079.60 100.00 152,672.39

(3)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60,000.00 60,000.00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4,890,465.00 4,580,000.00

应收股权转让款 3,000,000.00

代收代付款项及其他往来款 127,782.29 89,079.60

合 计 5,078,247.29 7,729,079.60

(5)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主要单位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 4,983,765.00 元,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98.1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45,330.00 元,其

中应收关联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0 元和厦门石湖山码头劳动服务有限

公司 310,465.00 元,其他系保证金和员工备用金。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厦门鹭申达港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43,118.33 243,118.33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837,195.38 41,793.91 878,989.29

厦门石湖山码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740,000.00 740,000.00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692,967,620.15 692,967,620.15

厦门港务海亿码头有限公司 274,393,936.03 274,393,936.03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43,118.33 243,118.33

合 计 968,938,751.56 41,793.91 968,980,545.47

48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被投资单位 2015.12.31 增减变动 2016.06.30

厦门鹭申达港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43,118.33 243,118.33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837,195.38 41,793.91 878,989.29

厦门石湖山码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740,000.00 740,000.00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692,967,620.15 692,967,620.15

厦门港务海亿码头有限公司 274,393,936.03 274,393,936.03

合 计 969,181,869.89 41,793.91 969,223,663.80

(续)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期末 本期计提减值准 本期

被投资单位

(%) (%) 减值准备 备 现金红利

厦门鹭申达港口机

电工程有限公司 51.00 51.00 243,118.33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

代理有限公司 20.00 20.00

厦门石湖山码头劳

动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

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厦门港务海亿码头

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 计 243,118.33

4、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74,722,803.89 51,618,227.71 178,116,099.44 161,765,754.74

其他业务 4,794,383.63 2,459,513.29 6,122,557.65 4,857,519.66

合 计 79,517,187.52 54,077,741.00 184,238,657.09 166,623,274.40

5、投资收益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1,793.91 122,598.6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82,936.53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5,472,560.2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7,346,568.93

49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至 2016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其他 145,805.46

合 计 41,793.91 53,570,469.74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7 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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