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16-05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对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火神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神文化”)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签署了《退资协议》,
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对火神文化的投资,由火神文化回购公司所持有的火神文化
3.0068%的股权,火神文化的回购款项中包含使用公司资金的利息部分。此次退
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火神文化任何股权。
一、投资情况概述
1、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火神文化签订了《关于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向火神文化支付增资款项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火神文化 31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32.25 元,溢价部分列入火神文化资本公积,公司持股比例为 3.0068%。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浙江火
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码:2015-070)。
2、2015 年 10 月 26 日,火神文化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
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持有火神文化 3.0068%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码:2015-072)。
二、关于退出投资情况的说明
鉴于火神文化拟进行业务重组,同时调整相关股权结构,并已决定放弃在全
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计划,公司综合考量战略发展规划,决定以减资方式
退出对火神文化的投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共同签署《退资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由火神文化回购公司所持有的 3.0068%火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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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股权,公司退出此前对其所有股权投资,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火
神文化将公司的增资款项及投资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划拨至公司银行账户。火神文
化承诺,于 2016 年 9 月 15 日前完成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此次退资完成后,
公司不再持有火神文化任何股权。
三、本次退出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火神文化的回购款项中包含使用公司资金的利息部分,不存在无偿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退出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仍将围绕战略规划进
行投资并购。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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