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2 16:52: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6-076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新锦化增资的议案》。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锦化”)系恒泰艾普控股子公司,恒泰艾普持有其 95.07%的股份。

恒泰艾普拟使用不超过 7000 万人民币自有资金对新锦化进行增资,以增加其注

册资本金规模,满足国内石油、石化等大型相关单位对汽轮机、压缩机等重大装

备企业入网资质、以及国际市场对压缩机、汽轮机等重大装备招投标企业注册资

本的要求,更好的推进国内外汽轮机、压缩机市场销售工作。公司对新锦化首期

增资 3000 万人民币,新锦化注册资本将达到 6000 万人民币,待全部增资实施完

成后,新锦化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10,000 万人民币,恒泰艾普占新锦化 98.52%

的股权。

2、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路西

法定代表人:费春印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7746165706

成立日期:2005年05月30日

营业期限:2005年05月30日至2035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透平机械设计、制造、维修及现场服务、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投资前,新锦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852 95.07

费春印 148 4.93

总计 3000 100

3、本次投资完成后,新锦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9852 98.52

费春印 148 1.48

总计 10000 100

4、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14,964,278.36 424,776,654.58

营业总收入

871,555.36 82,774,397.01

利润总额

742,229.80 72,941,152.16

净利润

540,397,430.28 534,293,084.37

资产合计

305,608,747.77 300,655,520.82

负债合计

234,788,682.51 233,637,563.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恒泰艾普将分步完成对新锦化的增资,首期增资 3000 万人民币完成后,

新锦化注册资本将达到 6000 万人民币。注册资本的增加将使新锦化达到国内石

油、石化等大型相关单位对申请汽轮机、压缩机等重大装备入网资质的企业最低

注册资本的要求。新锦化获得入网资质将有利于新锦化进一步拓展国内的市场,

使其在原有大型化肥生产企业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向石化、炼油和 LNG 装置

等领域拓展。

2、新锦化注册资本的增加,也同时满足了国际市场对压缩机、汽轮机等重

大装备招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在注册资本增加的同时,依托于新锦化积

极的市场运作能力、良好的产品质量和领先的技术水平,未来其国际市场业务将

值得期待。

3、对于恒泰艾普公司而言,本次增加新锦化注册资本金也将满足公司海外

重大装备招投标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进一步延伸。

4、待增资全部实施完成后,公司持有新锦化 98.52%的股份,不影响合并报

表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锦动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