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2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非公开公司债券(第五期)完成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非公开发行 10
亿元私募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的《关于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上述内容请详见《泰达股份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48)和《泰达股份关于收到<关于南
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5-65)。
根据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新城”)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10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5 年,发
行票面利率为不超过 10.4%;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自无异议函出具之
日起 12 个月内组织发行。
南京新城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2016 年 1 月 30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和 2016 年 4 月 27 日完成了上述债券第一期人民币 2.5 亿元、第二期人民币 1
亿元、第三期人民币 3 亿元和第四期人民币 1 亿元的发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泰
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非公开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100)、《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非公开公司债券(第
二期)完成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
南京新城非公开公司债券(第三期)完成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
和《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非公开公司债券(第四期)完成发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14)。
本期债券为第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 亿元,期
限 5 年,附第 3 年末、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
票面利率 8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结束,上述募集资金款
项已划入南京新城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本期债券将及时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转让
手续。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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