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16—044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重
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向日葵,证券代码:300111)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公
司根据相关要求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6—033),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
续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6—034),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
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7 月 25 日、8
月 1 日、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2016—038、2016—041、2016—042)。
公司原计划在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不超过一个月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
晚将在 2016 年 8 月 12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截止目前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
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组具体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完善,公司未能按原
计划披露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申请再次延期复牌。根据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的资产名称为杭州奥能电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能电源”)、石家庄豪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
豪盛”)及天津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昌盛”)。标的公
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交易标的之一:奥能电源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交、直流充电系统,电
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以及高压直流(HVDC)供电系统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
(1)奥能电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虹直接持有奥能电源 70%股权,通过其配偶金晖直接
持有奥能电源 17.50%股权,合计持有奥能电源 87.50%股权,为奥能电源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2、交易标的之二:石家庄豪盛主营业务为 50 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
3、交易标的之三:天津昌盛主营业务为 20 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
(1)石家庄豪盛、天津昌盛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石家庄豪盛、
天津昌盛 100%股权,为上述两家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2)石家庄豪盛、天津昌盛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坚之先生间接控制的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
司直接持有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50%股权,为石家庄豪盛、
天津昌盛的实际控制人。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交易对手之一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将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最终结果以审计评估完成后交
易各方达成的最终交易方案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6 条的规定,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与交易各方
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具体交易内容以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四)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初步选定的财务顾问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
师(杭州)事务所、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
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司均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但具体的服
务协议尚未签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工作,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
部完成。
(五)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外,
不涉及需要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二、延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多个标的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完善工
作仍在积极推进中,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尚需一定时间。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故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
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后续工作及预计复牌时间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议案。公司争取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
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是否继续停牌。
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或延期复牌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