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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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6-临 02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在宁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其中,2 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

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严肃先生授权董事张强先生、独立董事刘来平先生授权

独立董事吕小侠女士代为表决。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

解,并综合考察其历年的工作成果,本公司认为该所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勤勉

尽责,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参照 2015 年

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续聘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1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已连续4

年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能够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按规定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

对立信事务所的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认为其恪守职责,能够胜任该项工作。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参照2015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续聘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企业年金实施细

则》

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陈华春先生已辞去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

会同意聘任杨映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杨映辉先生,1970 年 9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珠海华丰食品集团财务部会计、财务科

科长,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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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佛山

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浙江红塔仁恒包装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

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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