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16-03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FDA 对公司下属企业新昌制药厂原料药检查出具警告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新昌制药
厂(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大道东路 98 号)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收到美国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发出的警告信。该警告信是针对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18 日 FDA 在新昌制药厂的原料药现场检查,指出了不符合 cGMP 的三条
缺陷,缺陷内容:1、实验室控制记录没有包括所有根据已有规程和标准执行的
符合性检测的完整数据。2、在电脑系统的权限控制或数据更改方面没有足够的
控制措施,也没有对数据的缺失提供足够的预防控制措施。3、记录的及时性。
FDA 要求新昌制药厂作出整改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
该警告信目前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新昌制药厂将抓紧
整改,并及时作出回复。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狠抓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合规水平。
涉及新昌制药厂出口到美国的原料药 2015 年美国市场销售额 6,026.1 万元;
2016 年一季度销售额 2,200.7 万元,毛利 1,180.9 万元。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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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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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