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6-028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丽君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
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丽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汤秀清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提案,公司拟
聘任雷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对本次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定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