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高澜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浪 联系电话:0755-8270 8506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伟 联系电话:0755-8277 63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进展情况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保荐机构长期在现场开展上市前的
(1)现场检查次数
保荐工作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高澜股份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的承诺
2、高澜股份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高澜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
是 不适用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高澜股份关于上市后股利分配
是 不适用
政策与分红计划
5、高澜股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的措施及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
琦、吴文伟、唐洪关于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7、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琦、吴文伟
和唐洪关于社会保障与住房公积 是 不适用
金的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琦、吴文伟
是 不适用
和唐洪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9、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琦、吴文伟、
是 不适用
唐洪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
10、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是 不适用
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11、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高荣荣、海汇成长、科创投
是 不适用
资关于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
的承诺
1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的承诺
13、发行人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购回 是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卫华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已委派江伟先生接替吴卫华先生
的工作,继续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履行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徐 浪 江 伟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