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 獐岛 公告编号:2016—8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重大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 6 月 21 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或“公司”)披
露《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
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同意将公司拥有和控制的皮口土地、
码头资产、大连长山群岛客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大连长山群岛旅游有限公司 100%股
权和獐子岛集团大连海鲜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投资发展中心,转让价格按评
估值确定为 19,315.90 万元;同时,公司收回对上述标的公司的债权净额。本事项已经
2016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投资发展中心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即 2016 年 8 月 7 日前)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如未能按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自超过期限 30 日之日(即 2016 年 9 月 6 日)起,投资发展中心应根据资产价值,按日
千分之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 90 天,视投资发展中心违约,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
投资发展中心支付违约金 3000 万元给公司。
二、目前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投资发展中心支付的转让价款,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9 日收到投
资发展中心《关于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承诺》:投资发展中心保证在 9 月 6 日前支付转
让价款。该承诺的主要内容为:
1、尚未支付的原因:投资发展中心于 8 月 9 日收到上海和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函,告知因吉融元通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和岛
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进度出现延迟,导致部分投资人内部风控及缴款程序相应顺延。
受此程序性因素影响,股份转让工作尚未完成。而依照投资发展中心与上海和襄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6.2.6 条的约定:投资发展中心同意收到此项股权转让
款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前提下,将预留不低于人民币 2.3
亿元的额度用于收购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均认可的獐子岛需剥离的资产、业务。
2、承诺支付的时间:保证在《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宽限期内(9 月 6 日前)
支付资产转让款。
3、支付保障措施:截止 6 月末投资发展中心总资产 27.3 亿元,净资产 14.4 亿元,
资产负债率 47%,持有獐子岛集团 27,793 万股股份的市值约 25 亿元,具备较为充足的
履约能力。同时,投资发展中心已与上海和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8 月末前收到股权转让款后亦可用于支
付上述资产转让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投资发展中心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并承诺采取保障措施保证在 9 月 6 日前支付转让
价款,且相关付款时间安排符合《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
次交易将继续按《资产转让协议》履行。
公司将稳健开展相关资产的生产经营工作,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密切关注相关
事项进展情况、按协议保障公司利益,并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