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
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6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 6 名,6 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
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审议并披露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上半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2016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情请见公司第
2016-022号公告。
3、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包士金;委员:李东、包振华;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戚啸艳;委员:魏思奇、华永荦;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东;委员:包振华、魏思奇;
(4)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魏思奇;委员:包振华、戚啸艳。
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