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6-03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
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8 名,独立董事廖朝理先
生因公务出国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刘婵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
事长张文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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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2011】3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同意制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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