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
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验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
过担保。
3、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
公司实际已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48 亿元人民币,控股子孙公司之
间担保余额为 0.00 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14.30%及 0.00%,合计占最近一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比例为 14.3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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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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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光锐 黄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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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欣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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