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8 20: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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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6-076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73),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告格式第 42 号-上市公司“高送转”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原公告“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中提

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的未来减持计划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及持股 5%以上股东截止目前均无减持计划。”现对该部分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向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进行询问,明确

了其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1、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董事长司兴奎先生,副董事长王世镇先生、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李静女士,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石爱军先生(及配偶刘翠花女士)、副总经理梁吉峰先生未来六个月没

有减持计划。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秦士东先生的父亲秦吉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未来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

3、公司董事秦士东先生、王奎旗先生、独立董事海锦涛先生、许连义先生、

王乐锦女士、公司监事李雪女士、司猛先生、王成业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殿山

先生(总经理)、倪洪运先生(副总经理)、祖吉旭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

李松先生(副总经理)、焦连亮先生(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4、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

投)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如下:

因公司(山东高新投)业务发展需要,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减

持通裕重工股票不超过通裕重工总股本的 3.5%。根据通裕重工 2016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如该议案审议通过,减持数量将合计不超过 114,000 万股。若减持

期间通裕重工另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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