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8 20: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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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6-077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东高新投)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根据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该议案审议通过,则山东高新投减持股份数量将合计

不超过 11,400 万股。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山东高新投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32,777,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比例及数量: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通裕重工总股本的 3.5%。根据通

裕重工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该议案审议通过,减持股份数量将

合计不超过 11,400 万股。若减持前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以大宗交易为主,且任意连

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通裕重工

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亦不对本公司持有的通裕重工股份进行质押。

截止本公告日,山东高新投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1、山东高新投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山东高新投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通裕重工有关情况问询函的

回函》。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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