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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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6-034

证券代码:136530 证券简称:16深燃01

深圳燃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

立董事徐志光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

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

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

责任,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志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

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

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

1

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

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司证券代码:601139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真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钊彦

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11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49

联系电话:0755-83601139

传 真:0755-83601139

公司网址:www.szgas.com.cn

电子信箱:xgq@szgas.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的《深圳燃气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志光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徐志光,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毕业、法学硕士,现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律师,兼任深

圳华来利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董事、深圳鼎业村镇银行监事会主席、华南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调解中心专家。自2013年9月12日起,担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2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6年8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

—5: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

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交授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个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

址送达;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11楼董事会秘书处

收件人:谢国清、郭鋆辉

邮政编码:518049

电话:0755-83601139

传真:0755-8360113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4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徐志光

2016年8月9日

5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深圳燃气关于

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

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徐志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

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0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05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1.06 限制性股票的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1.0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6

1.08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0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程序、股票授予程序及

解锁程序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1 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1.12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及回购注销的程序

1.1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

空格内划“√”,必选一项,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制

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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