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集团:关于签署《差额补足远期收购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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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差额补足远期收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甲方”)

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

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融基金”、“丁方”)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

“乙方”)、北京汇垠天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天然”、“丙

方”)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广融东银”,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详细情况参见

2016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为有利于广融东银的顺利设立和运营,公司2016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差额补足

远期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东莞证券、汇垠天然、广融基金签署《差

额补足远期收购协议》,约定广融东银在支付东莞证券当期预期投资收益以及在

广融东银的终止日时,确定广融东银无法保证东莞证券取得每期或全部预期投资

收益和/或收回其出资本金,甲方应当向乙方收购乙方在广融东银的合伙份额

(“远期收购”)。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广融基金(广融东银的 B 类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延平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盛华大厦21楼2101

成立日期:2013-11-21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

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

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委托贷款;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5,951.3万元,净利

润1,730.5万元,总资产105,704.1万元,净资产31,835.3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896.1万元,净利润1,426.8万元,

总资产71,504.9万元,净资产43,262.1万元。

股权结构:广融基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东莞证券(广融东银的 A 类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成立日期:1997-06-09

东莞证券是国有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

之一。业务范围涵盖了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

产管理、基金代销、期货 IB、直接投资、融资融券、做市、股票期权等领域。

截止至 2016 年 2 月底,东莞证券有分支机构 65 家(其中营业网点 62 家,

上海分公司 1 家,深圳分公司 1 家,北京办事处 1 家),营业网点遍布珠三角、

长三角及环渤海经济圈,“立足东莞、面向华南、走向全国”的格局基本形成。

东莞证券全资拥有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参股华联期货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3、汇垠天然(广融东银的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北京汇垠天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一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8层901

成立日期:2015-05-26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

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截止目前,汇垠天然的股东为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简称“汇垠天粤”)、广州未名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未名湖投

资”)、天然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天然投资”),具体股权

结构如下(全部出资均已实缴到位):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汇垠天粤 400 40% 货币

天然投资 300 30% 货币

未名湖投资 300 30% 货币

汇垠天粤为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政府全资子公司)下属

子公司(持有汇垠天粤95%股权)。汇垠天粤持有汇垠天然40%的股权,为第一大

股东。

汇垠天然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具体条款以正式协议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

行签署,拟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保证乙方就其在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出资及预期投资收益的实现,甲方同意:

1、在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每期的当期支付

日, 如 A 类合伙人期间未按约定全部分配到当期预期收益,甲方应当向乙方收购

乙方在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远期收

购”)。

2、在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终止日,在清理

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金资产后,确定珠海市横琴

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清算收益无法保证乙方取得当期全部

预期投资收益和/或收回其出资本金余额,甲方应当向乙方收购乙方在珠海市横

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远期收购”)。

(二)收购价格之确定:甲方收购乙方持有的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之价格按如下方式确定:

收购价=A 类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未收到的当期收益(收益=∑(当期

存续期间 A 类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6.65%/360))(当期是指上一个收

益分配日至收购日)

(三)远期收购的行使:

在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每期的当期支付日,

乙方没有取得当期全部预期投资收益,则甲方需在合伙企业每期支付的当天向乙

方支付收购价款。

在珠海市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日,在清理珠海市

横琴广融东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金资产后,确定珠海市横琴广融东

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现金资产无法保证乙方取得当期全部预期投

资收益和/或收回其出资本金,则甲方需在合伙企业终止日当天向乙方支付收购

价款。

(四)过户

在甲方支付收购对价后,各方应协助办理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变更手续。

自甲方支付完毕收购对价之日起,甲方即享有合伙份额项下的全部权益。

(五)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际履行其

义务、执行履约保证。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对乙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乙方有

权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合伙份额收购对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

付金额的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税费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及其他各项税费由甲方承

担。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将借助汇垠天然专业的资本运作服务及其与公

司的战略合作,更好的发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模式优势,为公司增加

利润增长点,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本公司对广融东银产业基金的A类有限合伙人东莞证券认缴出资本金及预期

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若广融东银投资标的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触发收购条件,

本公司需要对此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虽然公司已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

一旦公司发生差额补足的履约行为,仍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针对上述主要风险,公司将与广融东银积极合作,寻找符合公司

发展需求的标的、加强投前风控论证和投后管理、完善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

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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