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有利于公司实施战略布局,推进战略转型,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能翔投资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平、公允、公正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本次发行有关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湖南云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公正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同时,本次发行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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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正国 张贵华
杨黎明 刘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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