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6-078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刘光先生的通知,刘光先生将其之前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29 日,刘光先生将其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42.5 万股(该部分原始数量为 857
万股,经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变更为 2,142.5 万股,占刘光先生所持本公
司股份的 9.88%,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式回购的登记手续。
2016 年 8 月 5 日,刘光先生将其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7.5 万股(该部分原始数量为 46 万股,经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变更为 287.5 万股,占刘光先生所持本公司股
份的 1.33%,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式回购的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863,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1%,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数累计为 104,819,015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8.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01%。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