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我司通
行服务费解缴单位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需要。
2、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3、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赣粤高速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任晓剑 李红玲
黎 毅
2016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