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6-05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或“公司”)于2016
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保利防务投资中心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概述
1、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宁波保利科技防务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保利防务投资中心”),规模
预计为人民币20多亿元,金洲管道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保利防务投资中心3亿元。
2、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与金洲管道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金洲管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形。金洲管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参与保利防务投资中心的认购,也不在保利防务投资中心任职。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0.9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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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相关方介绍
1、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保平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6年7月5日
(5)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情况
1、合伙企业的目的
保利防务投资中心将专注于开展军工防务类资产、相关企业的投资与并购,为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资产实现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
2、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全体合伙人进行
分配,不得用于再投资。项目投资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
(2)合伙企业在总认缴出资额和收益之内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
的比例分担,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
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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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
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除按合伙协议约定认缴规模内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原由违约合伙人认缴的
出资、因合伙协议约定的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发生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后续募集
之外,合伙企业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有限合伙人之入伙应当经普通合伙人
同意,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
责任。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了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合伙企业权益、约定的当
然退伙、全体合伙人同意以及法律规定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
投资本金的要求。
四、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情况
1、本次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不属于: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②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③将超募资金
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1)2015年12月10日,富贵金洲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投资浙江领航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15年12月14日,富贵金洲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华鑫信托-
慧智投资57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富贵金洲以自有资金人
民币1亿元申购该信托产品,计划持有18个月。
(3)2015年12月30日,富贵金洲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缴出资,投资北京正
和兴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88% 。
(4)截止2016年7月31日,富贵金洲向其证券账户划入自有资金人民币1.94亿
元,进行证券投资。
(5)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余额为人民币6,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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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5亿元调整为9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3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投资理财的额度不
超过9亿元。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审慎开展投资
理财业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可以借助合作方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专业
的军工投资经验和项目资源,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实现一定的资本增值收益,提
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投资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
立性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转型升级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
合伙企业通过向具有较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进行投资,公司可以从中分
享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
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投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
投资亏损的风险。由于宏观政策、市场风险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合伙企业无法完全
规避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利防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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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中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亿元投资宁波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本次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不属于: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间;②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③将超募
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本次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投资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
立性无重大影响。合伙企业通过向具有较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进行投资,
公司可以从中分享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更多支持,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保利防务投资中心将专注于开展对非上市优质企业的股权、非公开交易股票、
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投资计划的投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投资等,力争为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的资产实现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利防务投资中心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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